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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兜

右手寫程式,左手寫音樂

樹不要皮,必死無疑;人不要臉,天下無敵。

 

這標題下的剛剛好,我的最佳寫照……

 


 

我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告訴各位告白的進展如何,雖然還沒有被發卡,但我已經決定開學那天我就要重新開始。至於為什麼……一言難盡。

說真的,在這次以前,由於我從來沒有追過女生的經驗,這是我的第一次嘗試。況且男追女,女追男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古代亦嘗有丟木瓜的方式以示愛意,對方也會報之以瓊瑤(除非木瓜是砸在頭上),法律也沒有規定不能追求自己的天使,在這麼多合情合理的情況下,筆者終於決定嘗試看看。雖稱作「試試看」,卻也不能胡亂來,所以當初筆者為自己定下的原則大概像下面這樣:

  • 千萬不能黏住別人,一個周不超過三通電話,電話不超過五分鐘,對方會不耐煩。
  • 超過十一點半不要打電話。
  • 尊重對方的選擇,決定權在對方身上。
  • 事情要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,不拖泥帶水,是就是,不是就不是。
  • 我要有自己的尊嚴,不能成為愛情的奴隸。
  • 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,追不到就不要勉強,一樣可以當好朋友。
  • 可以試著用一輩子追求一個女孩,但追不到只用一秒鐘釋懷。

但是奇怪的事情發生了,我意外的惹到天使的朋友,怎麼惹得我也不知道,據官方表示應為筆者打了兩通晚上十一點的手機給天使,導致這位天使的朋友生氣了。至於為什麼生氣,我不知道(即使我努力想知道),我甚至不知道為什麼天使的手機那麼晚竟然開著且還沒睡。我更不知道我做了什麼不可原諒的事情……

反正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。

以下是純紙上談兵:

因為不知道到底為什麼被討厭了,筆者只能粗糙推斷以下狀況:

  • 那時後天使正在睡覺,只是手機忘了關機,而我把她吵醒了。
  • 天使沒有睡,而是正在用手機聽音樂,我的電話吵到她了。
  • 筆者打電話的時間在十一點和十一點半之間,被認定為騷擾電話。
  • 被父母發現。(純幻想)
  • 天使的朋友是我的情敵!?!?!?(這太超過了 ^^")

如果真的是我吵醒她、打擾到聽音樂或是被認定為騷擾電話,那就是我的錯,但只要告訴我一聲就可以改善,我不是個經不起溝通的人。

如果是父母發現了,而且不滿自己的女兒接聽騷擾電話,那麼我倒希望可以和令尊令堂好好談一談,看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。瞭解真正的原因才可以解決問題。

如果是因為天使的朋友是我的情敵……(以下不好意思說)

世界上沒有解決不了得紛爭,解決不了的原因只有兩個:其一是兩方都不願意解決,其二其中一方不願意解決。這是需要默契的,溝通的能力以及「經得起」溝通的能力也很重要。

各位,筆者真的不是一個經不起溝通的人,如果筆者錯了你也可以告訴我,我會改進,但如果你什麼都不說,那筆者也沒辦法,因為我會繼續照我認為對的方式,同時是你認為錯的方式繼續走下去,你也會繼續生氣下去,而我卻什麼也沒感覺。

我想了一下,或許真正錯的人是先入為主地認為對方經不起溝通,而且往往生悶氣卻又不告訴別人原因的那些人,他們才是真正經不起溝通的吧?我沒有意指責任何人,我要說得是只有一件事:

「只要你想解決事情,事情就可以解決;所以事情不能解決,是因為你不想解決。」

而我可以永遠不要臉的繼續示好,這我是辦得到……

 


阿鴻,救我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