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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兜

右手寫程式,左手寫音樂

正常人就是大家口中的瘋子

在學校裡,常常看到同學因隨手撿起班上的垃圾行公益,而被譏為造作;見義勇為,卻被諷為好睬閒事;善於表達,卻被說成自以為是;鋤強扶弱,又得不到支持。日子久了,這個同學於是被大家所厭惡,但是你問他們:『這位同學哪裡做錯了?讓你們這麼討厭?』卻沒半個人能夠答的出來,只知道說:『這人很討人厭!』如此霸了,然後叫囂東西,並集結大眾共同排擠這位同學。──異哉!

學堂尚如此,何況社稷乎?一個人做的明明是一件對的事情,卻會被討厭,那麼誰還肯做對的事情呢?如果正義都被認為是矯作而來的,誰還想做『冤大頭』為社會爭取公道?正因為有正義感的人實在是太少了,以致於得不到大部分人的認同,得不到大部分人的認同,就會被冷落,被冷落之後,義士又因此而變的更少了。如此一來,非義之人變的更加猖狂,最後,社會就病了:以非為是,以是為非;亂丟菸蒂可以無所謂,聽到有人高呼環保卻說他是笨蛋。真的,社會病了。最大的盲點就在於──是非不明──

想像一間學校,全校得師生都有在學校抽菸的習慣,惟某甲獨唱高格調,不菸不酒,所以全校沒有一個人願意與他為伍,因為大家都知道:要是誰敢與他為伍,就是得罪了全校師生,而且他本來就是怪人一個;可是大家卻不知道:自己是不是做錯了?那是因為做錯的人實在太多了,所以不知不覺中認為作對的那些人是錯的,道理很簡單,如此而已。

仔細想想,『是非不明』相較於『明知故犯』,真的是更為恐怖的一件事,不是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