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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兜

右手寫程式,左手寫音樂

愛情的盡頭是親情吧

朋友問我為什麼不會常常與她聯絡,我心裡頭暗自盤算了一下,如果每次思念都要傳一封簡訊的話,一天可能要傳十來封吧,我不喜歡這樣……

以前我時常會想,情人和家人的差別在哪?我把這個問題丟給一位紅粉知己,在她的觀點中,家人之愛是不求回報的,是一輩子的,不管被背叛或如何,仍永遠愛著,永遠;反觀情人之愛則是要求回報的。情人之愛要熱情,是可選擇的,而家人之愛則無法選擇。

但這與我想法大相逕庭……

對於自從第一段開始到結束,到現在有試圖追求第二段感情的這段期間,我多少一點體會吧?我覺得家人之愛與情人之愛;雖然一個是淡如水,一個則烈似火,神奇的是一段好的愛情如果走到最後,也許十年二十年,那份感情也會淡如水。好的愛情不需要朝朝暮暮,也不用牽腸掛肚的思念,知道對方心裡有自己,自己心裡也有對方,那種恬淡的幸福感才能夠使一份感情長久。而烈火是燒不久的,那種每天黏在一起的、要妳陪我我陪妳的,以及所謂「我不能沒有妳」的強烈的愛,是不會長久的。

不妨可以想想自己父母之間的相處,與你和閃光(如果你有的話)的相處有什麼不一樣,什麼叫成熟之愛,什麼叫年輕人的愛,不難一眼就看出來吧?

家人之愛如果可以近畿永遠,那愛情如果要長久,我覺得:就是將情人以家人相待。

人說愛情本來就要有四個階段:

「共存」,這是熱戀時期,情人不論何時何地總希望 能膩在一起。

「反依賴」,等到情感穩定後,至少會有一方想要有多一點自己的時間作自己想做的事,這時另外一方就會感到被冷落。

「獨立」,這是第二個階段的延續,要求更多獨立自主的時間。

「共生」,這時新的相處之道已經成形,你的他已經成為你最親的人。你們在一起相互扶持、一起開創屬於你們自己的人生。你們在一起不會互相牽絆,而會互相成長。

前兩個階段我覺得不是這麼的懂事,而我的想法將讓我沒有前面兩個階段,這聽起來很糟糕?

是很糟糕,我也常自嘲,也許與我交往的女生沒有這麼幸運,除非她與我有同樣的默契。

濃烈的愛是在共存階段發生的,所有的浪漫、不理性與幼稚都在這個階段裡。分手則通常發生在第二階段,但是熬過去的話就可能長久在一起。怎麼熬過去?愛不過待人處事,要熬過去不過是學會怎麼做人,懂得體諒、尊重才能長久,親情尚如此,愛情不亦外乎?

我想恬淡不也是一種浪漫。(笑)